关于对2018年个人所得税汇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11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处工作安排,现对2018年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内容

(一)2016年下半年剩余绩效工资(调节津贴、超工作量津贴、责任津贴等)

(二)2017年剩余绩效工资(超工作量津贴、责任津贴等)

二、核实反馈

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根据我处下发的明细表(分部门单独发送)进行核对,并于12月12日(本周三)之前反馈核对情况。若无反馈,视为无异议。

三、汇算补扣

汇算税额将在2019年1月份工资中进行补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秀娇电话:2748639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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