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处工作安排,现对2018年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内容
(一)2016年下半年剩余绩效工资(调节津贴、超工作量津贴、责任津贴等)
(二)2017年剩余绩效工资(超工作量津贴、责任津贴等)
二、核实反馈
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根据我处下发的明细表(分部门单独发送)进行核对,并于12月12日(本周三)之前反馈核对情况。若无反馈,视为无异议。
三、汇算补扣
汇算税额将在2019年1月份工资中进行补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秀娇电话:2748639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