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7-05-17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字〔2017〕55号文件第三十条,出差人员(进修除外)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3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请大家注意时间节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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