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1-11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卡报销的要求,公务卡结算单笔不能超过20000元,超过限额的财政申报系统一律不予通过。请各位教职工严格遵守省财政要求,合法合规地履行公务卡报销手续,避免给各位正常报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特此通知
池州学院
2016年1月11号
版权所有 © 池州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