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池州学院主要职责
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池州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08]34号)文件规定,池州学院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
2、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3、承担省教育厅交办和池州市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池州学院现设有14个教学管理机构,45个本科专业,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新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5门。学校现有“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资源环境与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省级研究中心1个,校级研究中心20个。学校植根池州、服务安徽、面向华东、辐射全国;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适时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依托现有学科基础,重点建设旅游环境类、文化产业类、材料化工类、机械电子类、经济管理类五大专业群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本科院校。
池州学院教职工编制数为479人。现有在职教职工580人,比上年减少12人。现有离退休人员11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0人,比上年增加3人。
池州学院现有14307名在校学生,比上年增加747人,其中:普通本科学生14307名,比上年增加747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2、推进学科专业建设
3、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4、改善办学条件
5、推进产学研结合
6、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池州学院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17173.5万元,其中:经常收入预算拨款9699.5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73.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7400.5万元;支出预算17173.5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3396.1万元,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777.4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教育改革发展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教育支出16383.2万元,占9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9万元,占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占0.1%。
2017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