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月份工资变动情况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16-03-15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3月份工资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扣除2014.7-2015.7月份全年一次应纳税额,具体包括岗位津贴、课时津贴、辅导员津贴、教研室主任津贴、评估费、年度考核;

2、扣除2015.10-12月份的水电费;

3、其他补发、补扣项。

如有疑义,请到财务处阮赵平处咨询。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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