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6-08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接安徽省教育厅和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通知,6月份公积金必须按照12%扣缴,5月份已缴存个人账户的部分如何处理待定。根据通知精神,我校6月份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由20%下调至1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6月7日
版权所有 © 池州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