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6-13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6月份工资有部分调整,现说明如下:
1.部分教职工电话费调整;
2.补扣2016年1-3月份水电费;
3.2016年薪级工资标准调整,并补发5个月的增资差额;
4.公积金调整,缴存比例从20%调整至1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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