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08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接安徽省教育厅和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通知,6月份公积金必须按照12%扣缴,5月份已缴存个人账户的部分如何处理待定。根据通知精神,我校6月份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由20%下调至1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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