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财务处在学校党政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长的指导下,负责全校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维护校园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2、负责学校年度综合财务的预算编制和财务决算工作,并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3、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对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

4、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将财务决算报告呈送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及时上报校领导,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5、负责全校教育收费、代收代支费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

6、负责全校财务帐户、财务票据、财务档案的统一管理。

7、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做好与银行、税务、工商、物价等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8、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的发放以及个税、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协助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10、协助监察审计部门开展经济审计工作,参与学校基建、采购等招标工作。

11、协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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